从小到大,
我好像也没很讨人厌。
圆圆多肉的脸,
没什么漂亮美丽,
却充满了亲和力。
还有那份“随和”的性格,
总深怕别人不高兴,
伤了彼此的感情。
于是可以迁就就迁就。
我不是怕别人不爱我,
是关系,对我而言,
在那时,很重要。
不知几时开始,
我有了被讨厌的勇气,
开始追寻做自己的自由。
今年52岁的我,
把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,
如果不是生命里很重要的人,
那么我的行为决定,
仅是两个标准:
1这是我想要做的事吗?
2我的决定是不是损人利己的(道德)?
考虑了这两点后的决定,
我心安理得。
勇敢做自己,
随心而活,
你也许会失去别人对你的喜爱,
但会得到更大的自由,
和少了很多人生遗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