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28/2008

失意的爱

今天在报章看到辅导信箱里的一个个案:三十岁的女人,爱上一个已有女友的男人,女人不愿放弃,于是成为这个男人的朋友,吃饭看戏.不死的心自然会有期待,期待过后就是痛苦(如果得不到所要的)
.在一次争执后,男人要求断绝来往,他不要这个朋友了.
女人在信末说:如果他和女友结束了,我还会要他.
主持人的标题是:Time to move on.
一个男人也有这样的遭遇,多次表白,多次被拒,要退出时,女方总会拨电来,找他陪她,或载她到某某地方,让他重燃希望.怎么办?我一直认为,一个不爱你却找你来方便的人,实在没什么可以爱.但当事人却执迷不悟.
站在局外的你可能会骂:"笨蛋,醒醒吧!"但时机不到,是不会清醒,总是伤得无可再伤,痛得无可再痛时,才会自动醒来,再渐渐明白,自己所付出的,所等待的,都是愚蠢的行为.
培根说:如果对方不以同样的爱来回报你,那就是暗地里在轻蔑你.
人生苦短啊!还是忍不住要说:该珍惜的,要好好珍惜;该舍弃的,就不要再握在手里,蹉跎岁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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